2024-自學課程-媒體探索與反思(1-6月)

本課程授課老師─翁曉玲教授,在通訊傳播法制領域有著豐富的學術、教學和實務管理經驗。翁教授除長年在科技法律研究所開授「通訊傳播法理論與實務專題研究」、近兩年亦在大學部開授核心通識課程「通訊傳播產業政策與法令」外,於2007~2011年期間曾借調擔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,負責電信傳播監理政策與法令制定和執行的業務,對於國內的電信和廣電媒體生態和實務問題十分熟悉,因此本課程係學理與實務並重,期藉由探討媒體實務案例,讓同學們學習如何觀察媒體現象、發現媒體問題,並引導學生理解法律和學理層次的探討、進而思考相關政策與法令制度的革新議題。此外,本課程於期末將請學生們運用課堂所學知識和所觀察到媒體現象(或亂象),提出一個具體的通訊媒體觀察和改造方案,激發學生們媒體微觀和宏觀思考的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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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urse Descriptions

課程簡介:本課程授課老師─翁曉玲教授,在通訊傳播法制領域有著豐富的學術、教學和實務管理經驗。翁教授除長年在科技法律研究所開授「通訊傳播法理論與實務專題研究」、近兩年亦在大學部開授核心通識課程「通訊傳播產業政策與法令」外,於2007~2011年期間曾借調擔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,負責電信傳播監理政策與法令制定和執行的業務,對於國內的電信和廣電媒體生態和實務問題十分熟悉,因此本課程係學理與實務並重,期藉由探討媒體實務案例,讓同學們學習如何觀察媒體現象、發現媒體問題,並引導學生理解法律和學理層次的探討、進而思考相關政策與法令制度的革新議題。此外,本課程於期末將請學生們運用課堂所學知識和所觀察到媒體現象(或亂象),提出一個具體的通訊媒體觀察和改造方案,激發學生們媒體微觀和宏觀思考的能力。

課程目標:傳播媒體影響人民生活甚鉅,不僅是人們重要的資訊來源,更扮演著引領社會文化發展,和監督民主政治運作的重要角色。近年來,隨著數位科技快速發展,過去分別提供服務的傳播、通訊和網路科技,如今已能相互整合,提供多元服務;新興網路媒體型態,改變了閱聽大眾的消費習慣,也改變了傳媒產業生態。面對數位新時代,傳播媒體的意義、功能與角色逐漸產生了質變,其與公民社會之間的關係,到了必須重新檢視的時刻。由於過去政治因素的影響,台灣傳媒產業環境本有其特殊性,近年來受到全球化、數位化和網路化的影響,更面臨了許多問題與挑戰。身為資訊社會之公民,每個人都應關注與探究當前通訊傳媒問題,並思考相應解決之道。本課程之目標有二,一方面期使學生對台灣通訊傳播產業、實務運作與政策法令有所初步認識與理解,另一方面則是經由觀察與討論傳媒問題,提升學生的媒體素養與識讀能力,進而成為一個善用傳媒並具批判思考能力的閱聽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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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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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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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課程提供不線上測驗,亦不提供線上成績單。

本課程介紹之相關法規內容可能有更新,實際請以現行法規為主。

What’s include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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翁曉玲

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教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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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歷

德國慕尼黑大學博士

研究領域

憲法、行政法、通訊傳播法規、水土保持法

信箱

hlweng@mx.nthu.edu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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